校纪委机关召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24-04-23浏览次数:164

根据《中共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和要求,422下午纪委机关组织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纪检监察支部全体在校党员参加,会议由纪委副书记陈晓斌主持。

本次学习以“领学+交流”的方式开展。支部党员曹月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主题,从《条例》的历史沿革、新修订的《条例》总则以及附则等方面进行了领学和解读,同时从审理工作角度出发,例举了新修订的《条例》施行后,有关酒驾醉驾案例在处分依据方面如何具体区分。结合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工作,支部党员陈群重点枚举了新修订的《条例》分则一百多项“负面清单”中与高校日常监督息息相关的条款,对公款旅游案件中具体违纪行为的甄别进行了交流,大家对该案费用处理及公务差旅“搭便车”自费游等问题的具体把握展开了认真地讨论。

通过理论学习结合案例研讨,加深了与会人员对新修订的《条例》的学习、理解和运用,大家均表示要在后续的专题学习中做到新旧对比学、立足实务学、结合案例学,坚持学用结合,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会议决定,纪委机关全体人员每周专题学习交流一次,按六大纪律分别组织领学和交流,并结合案例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