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新学期纪检监察工作季度例会

发布时间:2020-05-20浏览次数:2048

5月15日,校纪委召开新学期纪检监察工作季度例会。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江苏省监委派驻南京审计大学监察专员王书龙,纪委委员,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校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等相关同志参加会议。纪委副书记李冠强主持会议。

会上,李冠强领学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通报校纪委2019年有关工作情况。随后,全体参会同志对学校拟定的《南京审计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办法(审议稿)》和《南京审计大学教学事故责任认定办法(审议稿)》展开专题讨论,大家各抒己见,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经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王书龙传达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并与参会同志交流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强调纪检监察队伍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将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做实日常监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工作中既要强化严肃查处,又要注重教育感化。

王书龙就学校纪检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讲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加强对组织纪律的监督。在近期学校干部选拔工作中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进步观和友情观,自觉抵制各种非组织行为。纪检委员要讲正气,敦促所在党组织对干部加强教育和提醒。二是要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纪检委员要敢于担当作为,监督所在部门特别是机关部门,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意识,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三是要加强对师德师风、资产经营、对外投资合作、招标采购和意识形态等关键领域的风险防范。二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与落实,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做到无人游离于教育监督之外。四是纪检委员要自觉做好模范表率作用。要严格遵守江苏省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强化身份意识,强化对党务工作队伍的归属感;要牢固树立“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意识;工作中要努力做到“敢监督、会监督、勤监督”,要敢于表态发表监督意见,善于抓关键环节、紧盯“关键少数”,要成为“常设的探头、不走的哨兵”。